一、办证
1.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押金到办证处办理读者证,办理成功后,身份证即读者证(证卡合一),读者证长期有效且在本馆各阅览区通用。具体种类如下:
押金 | 借书量 | 借期 |
100元 | 2册 | 30天 |
200元 | 4册 | |
300元 | 6册 |
2.自助办证机可办理上述三种类型的读者证,支持读者使用微信、支付宝、现金三种方式办理。
二、证丢失
1.证卡合一功能开通前,我馆有专门的读者证,如读者证丢失,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台进行登记后持身份证继续借阅。
2.读者证出现损坏无法使用者,请到服务台由工作人员检查处理。
3.证卡合一功能开通后办理的读者,如身份证丢失,应尽快到服务台进行挂失,挂失周期内暂停借书。身份证补办完成之后可申请开通继续使用。
4.读者证丢失未及时到服务台登记,一旦发生问题或造成损失应由持证者本人负责。
三、退证
1.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,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、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。读者退证时,押金全额退还。
2.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,须持委托人、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。
3.处于停证状态的读者证,须在处理完相应处罚程序且恢复为正常状态后,方可办理退证。
4.读者证自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。